据了解,春纪“我养你”品牌概念在2014年就被提出来了,在去年的情人节期间,春纪还在全国多个城市举行了系列活动,引起线上线下无数人关注,至今还为人津津乐道,2015年春纪与浙江卫视《一路上有你》、江苏卫视《我们相爱吧》合作再一次炒热“我养你”,使之成为了春纪的“代名词”。而今年6月份,保健品品牌无限极“让我养你吧”的系列传播一推出,细心的网友们注意到了其广告宣传和口号涉嫌抄袭春纪品牌。从熟悉的“我养你”口号,到熟悉的明星效应拉关注度和病毒式海报、广告宣传,都与去年春纪品牌的活动极其雷同。有了春纪的广告在先,结论很显然,群众一片哗然。
连直销大佬无限极也开始抄袭了,一方面说明的春纪品牌的广告创意真的深入民心,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无节操、无底线抄袭已经成为了无视知识产权的典型代表,与假货无异。
此次“抄袭门”事件一出,对无限极的品牌形象又是一次打击,就算前期抄袭春纪的广告创意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,抄袭门一出也要前功尽弃了。事实上绝大多数网友对抄袭行为并不买账。我国的广告业、文艺业抄袭风气极盛,但目前法律方面对艺术作品的保护力度还远远不够。在广告行业,利用漏洞规避风险的行为并不少见。不少恶劣的广告往往利用著作权的局限性,有意避开其他优秀广告作品的表达方式,将别人的表达方式加以修改,既利用人家的的创意,又规避了侵权的风险,这种剽窃他人劳动成果的行为极其恶劣。
前段时间琼瑶诉于正《宫锁连城》抄袭《梅花烙》一案,法院最终判决于正侵犯了琼瑶的著作权。该案判决突破了著作权保护的传统做法,在价值判断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原则上做了大胆尝试,社会上各种点赞。相信在广告行业,尊重知识产权的原则一样通用,剽窃可耻,请尊重原创。